詳細說明
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是由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00%出資成立的,主要負責投資活動、工程管理、建筑材料銷售、物流運輸、房地產開發、土地整治、建設工程施工等工作。根據我公司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選聘具有相關資質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
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二、選聘內容
公開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法律顧問
三、服務范圍
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1年,時間從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五、服務費用
服務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根據相關情況自行報價,但最高限價為3萬元/年,服務費用原則上分為兩期支付。
六、資格條件要求
1.參加應聘的律師事務所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并連續正常執業滿三年以上(以注冊登記批準日期為基準日);
(2)擁有30名及以上在冊執業律師;
(3)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沒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門或律師協會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的紀錄。
2.參加應聘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至少指派3人組成的律師團隊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受指派的律師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近三年期間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年度考核中無不稱職、基本稱職的情況;
(2)律師團隊負責人應具有合伙人身份并連續執業15年及以上,具有較高的執業水平和豐富的執業經驗,同時具備服務國有企業以及政府機關的工作經歷;
(3)至少配備1名連續執業8年(含8年)的團隊成員,具有較強的法律事務處理能力,以及擔任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經歷;
(4)其他團隊成員連續執業時間不少于3年(含3年);
3.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律所投標資質,必須與后續服務律所資質一致,不允許掛靠總所投標。
5.申請材料中所提交的律師團隊人員資料,必須是后續實際提供服務的人員,如需更換不能低于投標律師團隊人員資質標準,且需我司同意。
七、服務內容
1.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現場法律咨詢服務;
2.起草、審核或修改公司各類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應邀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
3.起草、審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4.對公司前期擬開展的重大經營事項、重大業務、重大經濟活動提供全程法律咨詢服務;
5.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重大經濟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核,提出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
6.應邀參與公司重大業務談判,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7.應邀參與公司重大事項內部討論會,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8.協助公司處理信訪、維穩、應急事件及其他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9.對公司法務工作進行指導,協助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每年舉辦不少于二次的法律講座;
10.受公司委托,參加訴訟、仲裁等活動,上述活動原則上在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給予不低于20%的優惠。特殊情況可根據標的大小、案件疑難、復雜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確定合理費用;
11.對專項法律事務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原則上按照不高于8000元/份的標準進行收取,但對涉及盡職調查的專項法律事務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可另行協商確定合理費用;對不涉及法律盡職調查的專項《法律意見書》采用報價的方式處理,最高限價8000元/份。
12.根據公司要求處理公司其他法律事務。
八、工作步驟
(一)律師事務所應按照本公告要求編制申請材料,并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向選聘人提交申請材料。
(二)報名時間截止后,由選聘人組成評審小組對報名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律師事務所確定為入圍律師事務所;
(三)選聘人組織召開評選會,對入圍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評分,確定中選的律師事務所;
(四)確定中選的律師事務所后,由選聘人在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m.datarecoveryhdd.com/)發布中選公示;
(五)公示期屆滿,由選聘人與中選單位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九、申請材料的組成和順序如下:(要求編目錄和頁碼)
(一)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
1.律師事務所簡介(根據自身情況編寫);
2.依法設立并連續正常執業滿三年以上(以注冊登記批準日期為基準日)的證明;
3.擁有30名及以上在冊執業律師的證明;
4.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內沒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門或律師協會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的紀錄證明;
5.律師服務團隊成員簡介(應簡要說明執業年限、業務專長、國有企業或政府部門的工作經驗、政治面貌等);
6.律師服務團隊成員的社保證明等書面材料的復印件或原件。
(二)報價文件
報價文件分為兩個,一個是對本次法律顧問服務費用的報價,最高限價3萬元/年;另一個是對不涉及盡職調查的專項《法律意見書》的費用報價,最高限價為8000元/份。
(三)實施方案
1.服務團隊
包括團隊人數、團隊人員基本情況等。
2.服務內容
由律師事務所根據本公告第七條服務內容編寫承諾承擔的服務內容。
3.服務工作方案
包括基本工作思路、工作計劃及措施、服務響應時間、服務質量及保障等內容。
(四)相關工作經驗
1.團隊負責人工作經驗
包括執業年限、擔任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及政府機關的工作經驗、主要業績等。(相關工作經驗需提交合同復印件等相關業務經驗證明)
2.團隊成員工作經驗
包括執業年限、擔任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經驗、主要業績等。(相關工作經驗需提交合同復印件等相關業務經驗證明)
(五)資質水平
1.律師事務所資質水平
律師事務所資質證書、成立時間、執業律師人數、近三年沒有違反職業道德和違法執業行為以及在執業年度考核中無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記錄的證明、相關獎項及榮譽等。
2.服務團隊資質水平
包括律師執業證書或其他與業務需求相關的資格證書、近三年期間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以及年度考核中無不稱職、基本稱職的證明、相關獎項及榮譽等。
十、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及要求
(一)截至時間: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
(二)地址:南寧市橫州市六景鎮景春路3號和凱科技園9樓0912室 合約法務部 郵政編碼:530313
(三)聯系方式: 小吳 19376343112
(四)遞交要求:
1.申請材料可采取現場提交或郵寄的方式遞交,但不管以何種方式遞交,均需確保申請材料在2023年5月31日下午17:00前送達,以郵寄方式遞交的以實際簽收的日期為準。
2.申請材料一式五份,應進行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或密封章。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不按照本公告要求進行包裝,加貼封條,并在封套的封口處未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或密封章,選聘人不予受理。
十一、提交的申請材料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申請材料:
(1)提供的有關資格資質證明文件不真實的;
(2)對服務項目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未做出全面相應的;
(3)未密封或未加蓋單位公章的;
(4)總機構和所屬分機構同時申請同一項目的;
(5)提交申請材料已超過規定申請時間的;
(6)違反其他相關規定的。
十二、評分細則
(一)采用評分制,滿分100分。總得分以法律顧問服務費用報價分數與現場評分分數加和計算。
(二)法律顧問服務費用報價分數占總分的40%,最高分為40分。現場評分分數占總分的60%,最高分為60分。現場評分分為專項《法律意見書》報價、實施方案、相關工作經驗和資質水平四部分,分別占現場評分總分的5%、35%、30%和30%。
十三、確定中選律師事務所
(一)總得分最高的律師事務所中選,有2家以上律師事務所得到相同最高得分的,采取公開抽簽方式確定中選的律師事務所,并在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上發布中選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屆滿且未發生異議、投訴等情形的,由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與中選律師事務所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二)中選律師事務所不按要求簽訂合同、擅自轉讓項目、放棄參選項目或在參選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本次參選和中選資格,總得分第二位的律師事務所自動獲得中選資格。總得分第二位的律師事務所亦違反上述規定的,由選聘人重新組織選聘。
十四、費用承擔
申請人準備和申請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均需自理,遞交的申請材料不予退還。
十五、本次選聘事項的監督部門
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組織人事部,監督電話:0771-5910887
十六、如對本次選聘工作有疑問的
請與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合約法務部聯系,聯系電話:0771-5910882。
南寧交投產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